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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不是终点,玄武检察院做实“后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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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6 14:39

9月16日下午,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里正在召开一场不起诉案件集中公开宣布会,5起案件15名犯罪嫌疑人(单位)被依法不起诉。

“过去一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被依法不起诉后,实质上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而类似的没有上升到刑事案件的较轻行为,却要被行政处罚,这样的结果普遍让老百姓感到有失公平,很难起到刑法的惩罚和预防作用”,检察官马忠文介绍道,“我们检察机关在过去的一些零散案件中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并加强‘刑行衔接’,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意见书,此次集中公开宣布会也是我们将‘刑行衔接’制度化、系统化的一次实践探索。”

集中公开宣布会上,犯罪嫌疑人和单位诉讼代表人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及自愿接受行政处罚承诺书,玄武区检察院集中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向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当场送达检察意见书,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和没收犯罪违法所得。

“我们检察机关正积极与行政机关做好衔接,及时将不起诉案件的相关情况通报给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再将处理结果通报给检察机关”。该院周颖副检察长向记者介绍,“这既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能动司法检察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也能让被不起诉人付出代价,更好地实现刑罚功能,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公平正义。”

会上,玄武区检察院还根据各个被不起诉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经营风险,制作了《法律风险提示函》,提醒企业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注意法律风险,督促合规经营。

最后,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涉案不起诉公司及个人进行集中法治教育,并回答了被不起诉人提出的税务问题。

被不起诉人张某军在经营公司过程中,在进项发票不足,需要交纳更高的税款时,采用购买发票的办法,冲抵企业成本。“我很后悔,为一时贪心触犯了法律,感谢检察机关秉公办理,对我依法不起诉。我愿意接受行政处罚。”被不起诉人张某军深深忏悔。

“刑行衔接”与“行刑衔接”一样重要,都属于广义上的“两法衔接”,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能不诉了之,这样有失公平正义。下一步,该院继续发挥能动司法检察职能,与更多的行政机关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行刑衔接”和“刑行衔接”,更好的打击犯罪和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

活动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媒体记者参加,充分发挥能动司法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通讯员 韩立勇 刘松茂 南报融媒体记者 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