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山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修订更新了《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其中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3个,新增收费项目1个。
(一)减少收费项目 43 个
1.取消收费项目 11 个
根据省文件规定,取消社会保障卡及市民卡收费、图书馆收费、劳动能力鉴定费、法定培训收费等 11 个收费项目。
2.费改税收费项目 1 个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停征排污收费,开征排污税。
3.暂停征收、免征收费项目 4 个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暂停征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免征农机监理费;根据省文件规定,暂停征收行政机关开展的公证服务收费,事业单位或改制后的股份制单位收取的公证服务收费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纳入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目录管理。
根据省文件规定,省级机关直管房人防平战结合收入、伐除林木补偿费等 6 个收费项目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汽车过渡费转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5.合并收费项目 20 个
根据省文件规定,将人社、住建等部门的 20 个考试考务费合并为 1 个收费项目——“考试考务收费”,并在《南京市考试考务费项目目录》中列明具体的收费项目;将通用项目中的“学历教育及幼儿园收费”并入教育部门的收费项目进行管理。
(二)新增收费项目 1 个
根据省文件规定,新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4 月 30 日以后国 家、省批准立项、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将适时动态向社会公布。
紫金山记者黄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