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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法院扫黑除恶:黑社会竟网上开“活闹鬼”贴吧招募小弟

紫金山新闻
2020-12-11 18:03

自称“活闹鬼公司”,在百度贴吧上开设“活闹鬼”吧招募小弟,在建邺法院扫黑除专项斗争中,该团伙被判。11日,建邺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近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2014年以来,被告人刘某某为了获取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不断笼络、聚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逐步形成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某先后实施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法院还责令刘某某等人退赔各被害人30余万元。

在审理中,法院发现,该公司对外自称“南京活闹鬼公司”,并以此名头招揽社会闲杂人员,甚至有未成年人因崇尚所谓“江湖地位”加入该组织。该群体在百度贴吧中设有“活闹鬼吧” “南京活闹鬼吧”等,不仅宣传所谓“南京江湖大佬”故事,还有人公然招聘“小弟”“打手”,有人要求“入会”“入帮”等,关注人数1700余人,贴子达9000 余篇,具有重大社会隐患。

发现这些问题后,建邺法院刑庭向百度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该公司依法取缔百度贴吧中宣传“活闹鬼”文化,服务“活 闹鬼”群体的贴吧;加强对网络用户行为及平台内容的审查,对宣扬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内容,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建议其在提供网络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应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记者了解到,百度公司收到建邺法院司法建议后,立即对指定的贴吧进行了处置,并举一反三,以关键词对违法违规内容进行风险前置处理。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建邺法院始终将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以“六清”行动为抓手,所有涉黑恶案件已全部审结,共判处被告人69名,其中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主犯刘某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33人,判处罚金总计388.5万元,判决依法追缴、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总计400余万元,做到辖区涉黑恶案件“清彻底、清到底、清干净”。刑庭庭长、副庭长分别被评为2018、2019年度南京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刑庭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先进集体称号;建邺法院被评为2019年度南京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此外,建邺法院还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涉黑涉恶线索甄别移送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强制检索制度,运用大数据技术,严格排查涉“套路贷”虚假诉讼行为,推动扫黑除恶综合治理,及时发出司法建议8件,得到积极反馈并已整改8件,整改率100%。下一步,该院将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平安建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南报融媒体记者 张源源